设立娱乐场所公示
发布日期:2021-02-08信息来源:
本行政机关于 2021年2月4日受理吴超能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25日:
名 称:天元区逸尚歌城
场所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滨江商业休闲广场2栋232号
经营范围:歌舞厅娱乐活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 | / | / | / |
主要负责人 | 吴超能 | 女 | 湖南省株洲市 | / |
投资人 | / | / | / | / |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731-28686240
通讯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鼎诚大厦C座605室执法监督科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1年2月8日
责任编辑:株洲市文旅广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