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1-03-14信息来源:株洲市文体广新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支出和收费、今后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zzzwgkb@163.com)。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株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gxj.zhu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鼎诚大厦7楼,邮编:412000,电话:0731-28686233,传真:0731-28686234)。
一、 概 述
2010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我局本着公开、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极力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二、 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2010年度共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45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30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0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15条。
三、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5条,其中电子化公开信息数300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31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6%。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以多种手段宣传文化政策,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市民对政策的了解,对于帮助他们更好地把握党和国家的政策导向,更好地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的发展。
四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我局还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六 、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数1人。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包括受理处日常运作费用、专职人员费及办公费约2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为0。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为0。
七、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宣传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上级要求和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努力形成领导重视、干部关注、专人负责、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载体。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查询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公开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政府子网站建设,逐渐将我局门户网站与政府子网站合并。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传统平台作用的基础上,探索利用手机短信、QQ平台等先进信息技术,拓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渠道。
株洲市文广新局
201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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