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30信息来源:株洲市文体广新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支出和收费、今后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株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gxj.zhu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鼎诚大厦7楼,邮编:412000,电话:0731-28686233,传真:0731-28686234)。
一、概述
2011年,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群众权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权力阳光运行、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廉政体系为基本目标,深入贯彻《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坚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载体建设,延伸工作层面,健全监督体制,加快示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我局按照《2011年株洲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等措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着力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力度。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成立专门机构、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信息公开前严格履行保密审查手续。
(三)延伸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制定和下发了2011年株洲市文广新局政务公开及政府门户网站工作考核方案,为本年度的考核工作夯实了基础。局门户网站突出多元服务、突出改版升级、突出管理创新、突出网站运维与安全保障、突出互动交流、突出特色栏目、突出信息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1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0条,占3%;规划计划类信息20条,占6%;其他资讯类270条。占9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我局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市本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五、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支出和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市政府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为1人。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支出和收费
2011年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文件精神。中央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应对,提前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出台相关文件,解决制约政务环境建设工作的难题,进一步营造政务环境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视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切实加强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切实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强基层政务服务,扎实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并根据城乡居民的需要,建立一批便民服务中心或代办点,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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