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9信息来源:株洲市文体广新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株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株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gxj.zhu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鼎诚大厦7楼,邮编:412000,电话:0731-28686233,传真:0731-28686234)。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湖南省政务服务规定》、《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湘政办函〔2012〕5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民生,跨越发展的主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局明确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方式,确保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二)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公开透明。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专家咨询会、市民代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纳群言,做到了事前审议、事中监督、事后评议,保证了决策公开、透明。
(三)不断完善电子政务建设。以局门户网站为中心,为网民提供了全方位的政府信息资源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2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5条,占4%;规划计划类信息21条,占6%;其他资讯类 260条,占8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未收到三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度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支出和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为1人。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支出和收费
2012年市本级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阳光行政、依法行政、为民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批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时限、流程、责任人等要向社会公开,既要方便申请人办事,也要利于监督和规范,避免暗箱操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审批服务的公开程度。
(二)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保障必要经费,提高办理水平,增强责任意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深入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从行政审批项目扩展到办事服务项目上线运行。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借助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办事服务。
株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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