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现行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免罚事项清单 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0信息来源: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关于转发现行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免罚事项清单 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免罚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修订完善和公示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将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行政执法工作中现行适用《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湖南省文化市场首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3年版)《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予以转发。
附件:
1.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湖南省文化市场首次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2.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株洲市文旅广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