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株洲市业余团队扶持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发布日期:2023-10-11信息来源:
各群众文艺团队:
为进一步加强对株洲市的群众文艺团队管理,促进株洲群众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株洲市业余团队扶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群文艺术创作。坚持弘扬主旋律的原则,重点支持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乡村振兴等为主题开展的群文作品。内容涵盖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文学8大艺术门类。
2.公共文化服务。鼓励支持群众文艺团队深入基层、社区参加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
3.文化志愿服务。鼓励支持群众文艺团队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志愿有我、文化先行的良好氛围。
4.少年儿童艺术团体。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市级各大艺术赛事,且屡获重要奖项。踊跃参与各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公益文化活动,具有良好的示范性作用。 一、申报内容
1.群文艺术创作。坚持弘扬主旋律的原则,重点支持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乡村振兴等为主题开展的群文作品。内容涵盖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文学8大艺术门类。
2.公共文化服务。鼓励支持群众文艺团队深入基层、社区参加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
3.文化志愿服务。鼓励支持群众文艺团队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志愿有我、文化先行的良好氛围。
4.少年儿童艺术团体。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市级各大艺术赛事,且屡获重要奖项。踊跃参与各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公益文化活动,具有良好的示范性作用。
二、申报主体
全市各艺术门类的群众文艺团队。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成建制的群众文艺团队,组织机构健全。团队全体人员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2.每个团队只限申报一个内容。
(二)其他条件
1.申报群文艺术创作项目,按照申报附件清单,提供相关材料。(申报团队需已在民政局注册登记)
2.申报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志愿服务,按照申报附件清单,提供近两年参与公益活动的相关材料。
3.申报少年儿童艺术团体项目,按照申报附件清单,提供相关材料。(申报团体需已在工商局注册登记)
四、项目推荐
(一)申报程序
1.拟申报团队通过株洲市文化馆微信公众号下载表格,填写完毕后发电子版至市文化馆群团部邮箱:415579013@qq.com。
2.根据申报内容,市文化馆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评审意见,按照该类申报内容数量70%的比例,形成2023年度拟扶持团队清单,汇总后,会同纪检、财审部门意见,结合评审意见、申报内容实施进度,确定团队名单及经费安排初步方案,报市文化馆馆长会会议审定,经审定拟支持的申报内容,向社会公示后,按程序报市文旅广体局党组审批。
(二)申报项目数量
(1)群文艺术创作类不超过4个。
(2)公共文化服务类不超过30个。
(3)文化志愿服务类不超过3个。
(4)少年儿童艺术团体培育不超过4个。
五、工作要求
1.各群众文艺团队积极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2.专项资金纳入绩效管理范畴。市文化馆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资金项目全过程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3.附件2申报表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5日(电子文档),其他申报材料按照A4规格装订成册,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市文化馆群团部105室,曹瑶老师收,逾期不予受理。
4.市文化馆联系人曹瑶,联系方式:0731-28686204
附件: | 1.2023年株洲市群众文艺团队扶持资金申报申报材料清单 |
株洲市文化馆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1
2023年株洲市群众文艺团队扶持资金申报材料清单
一、必备材料
(一)2023年株洲市群众文艺团队扶持资金申报表;
(二)群众文艺团队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相关材料
(一)群文艺术创作,按照附件4提供相关资料;
(二)公共文化服务,按照附件5提供相关资料;
(三)文化志愿服务,按照附件6提供相关资料;
(四)少年儿童艺术团体,按照附件7提供相关资料。
责任编辑:株洲市文旅广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