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株)文综罚字〔2025〕F-000003号
发布日期:2025-07-03信息来源:
当事人:株洲小巨蛋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91430203MA4L12NM0Q
法定代表人:戴渝宁
住 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庆云街道太子路868号汇美国际公寓楼7楼7020号
2025年2月18日15时10分至16时50分,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曹红军(18020021115)、陈俊懿(18020021113)、唐齐成(18020021138)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庆云街道太子路868号汇美国际公寓楼的株洲小巨蛋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该公司副总经理张忠平在现场陪同并见证了整个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如下:1.该酒店持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3MA4L12NM0Q)并悬挂于大厅内。2、场所正常对外营业,张忠平带领执法人员随机进入酒店一间房内查看电视收视情况,经现场核对,酒店房间电视一共可收看35个电视节目,未见终端,另有株洲台无法正常播放,为蓝屏状态。3、张忠平带领执法人员进入酒店机房内,执法人员在机房内共发现36个电信机顶盒,每个机顶盒后面贴有标签,标签上写有具体可收看的电视频道。4、在机房内,有调制解调器等设备。5、张忠平现场提供了酒店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所签订的《酒店ITV通信合作协议》。当事人擅自解扰广播电视信号,违反了《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不得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执法人员拍摄了现场照片,并依法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及现场送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通知其场所负责人到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2025年2月24日,经法制部门审核,负责人批准对当事人予以立案,并指定由徐曼、唐齐成办理本案。
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7日,株洲小巨蛋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张忠平;2025年3月10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委托徐健接受调查询问,对株洲小巨蛋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擅自解扰广播电视信号的事实予以确认。
2025年3月17日,调查终结。经查:依据株洲小巨蛋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所签订的《酒店ITV通信合作协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为株洲小巨蛋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酒店客房提供52个多媒体网络视讯信息接入点和52个电视机顶盒,株洲小巨蛋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只有52间客房收看到电视节目。株洲小巨蛋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共有酒店客房208间,应当需要208个多媒体网络视讯信息接入点和208个电视机顶盒。但株洲小巨蛋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通过5台调制解调器擅自解扰广播电视信号,将仍在使用的36个电视机顶盒信号解扰成36个电视频道(其中1个机顶盒已坏造成1个电视频道无法正常收看)传输到酒店208间客房内,违反了《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电视节目只是酒店的一个基础配套服务,并没有单独收费,可认定为无违法所得。同时执法人员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一户一档”查询株洲小巨蛋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属首次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文书编号为株文综检(勘)字〔2025〕第0000272号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一份及现场检查照片8张,证明当事人正在营业以及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情况(其中现场检查照片三证实株洲台无法正常收看;现场检查照片五证实机房内设有36个电视机顶盒和5台调制解调器;现场检查照片六证实电视信号源由中国电信提供)。
2、张忠平《调查询问笔录》3份、徐健《调查询问笔录》1份,《酒店ITV通信合作协议》复印件1份,《企业融合宽带业务协议(部分)》打印件1份,证实当事人通过调制解调器擅自解扰广播电视信号事实。
3、株洲小巨蛋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营业执照》各一份,证实其各自的主体资格。
4、戴渝宁、谢卫明、张忠平、徐健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实其各自身份。
5、委托书两份,证实株洲小巨蛋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张忠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委托徐健办理案件事宜。
6、“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一户一档”信息截图1份,证实株洲小巨蛋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属首次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所列行为之一。
以上证据都有当事者的签字确认,对证据没有异议。本机关法制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对上述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进行审查后,认为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七)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的)的规定。参照《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从轻处罚情形“首次实施该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处罚标准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电视节目只是酒店的一个基础配套服务,并没有单独收费,可认定为无违法所得。2025年3月24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对当事人拟做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2025年3月25日,当事人提交《申辩书》。2025年3月29日,当事人提交酒店电视整改照片。2025年4月7日,当事人提交《申辩补充说明》。2025年4月7日和2025年4月30日,本机关进行了调查复核。
2025年6月24日,本机关召开了集体讨论会。考虑当事人实际经营困难,且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结合过罚相当原则,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警告,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调制解调器5台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7月3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责任编辑:株洲市文旅广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