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株文旅广体娱准字[2021]第(02)号
发布日期:2021-03-02信息来源:
天元区东帆商务中心:
你(单位)于2021年1月27日向我局提出的新设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我机关已经于2021年1月27日受理。经审查,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要求,现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该项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行政审批科:28680836、28686292
政策法规科:28686240
许可有效期限:两年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1年3月2日
责任编辑:株洲市文旅广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