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株文旅广体娱准字[2020]第(002)号)

发布日期:2020-03-06信息来源:

天元区东帆商务中心:
  你(单位)于2020年1月21日向我局提出的新设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我机关已经于2020年1月21日受理。经审查,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要求,现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该项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行政审批科:28680836
  政策法规科:28686240
  许可有效期限:两年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0年3月6日

责任编辑:株洲市文旅广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