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4-01-22信息来源: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株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切实加强文化队伍建设,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根据《株洲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特对我市今后一个时期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从2014年到2020年,用5-6年时间,采取刚性引进和柔性引进相结合的方式,为基层单位量身定制人才计划,引进急需人才及高层次人才,改善现有文化人才队伍的技术(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面向基层,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和集中轮训、网络培训、在岗继续教育等方式,系统地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高全市文化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工作分工
成立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领导、分管人事教育的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由局人事教育科负责组织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外派培训
分中期和短期两种形式。
中期外派培训:面向一线专业人才,在局系统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中,每年选送4-5名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到中央院团或相关院校脱产学习,时间为1-6个月。
短期外派培训:根据上级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及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专业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局机关及系统中层以上干部(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时间为一个月内,每年安排4-5批。
(二)集中轮训
分批对全市城乡基层文化专干、业余文化队伍、各艺术门类的专业人员开展集中轮训。每年举办4-5期,每期40-50人。
(三)网络培训
充分利用网络培训平台,加强对系统干部职工和基层文化工作者的系统培训。每年组织系统40-50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并完成“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的学习与培训;按要求组织基层专业和业余文化工作者参加文化部网络远程培训服务平台的学习与培训。
(四)在岗继续教育
鼓励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在岗继续教育,优化人才队伍学历结构。遵循专业对口、学以致用、自费业余、岗位成才的原则,对于经局批准的在编机关人员在职取得国家教育部批准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教育证书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者,奖励3000元;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奖励5000元。系统各单位可参照执行。
(五)专题学习调研
围绕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每年组织1-2批中层以上干部和中高级以上职称人才,到发达地区进行专题学习调研活动,写出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时间7-10天。
(六)挂职锻炼
每年选派中青年干部或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基层挂职锻炼,挂职期间人事关系和福利待遇不变,挂职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对于到“三区”基层挂职人员,按规定给予工作补助,对于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在职务晋升上按现有政策倾斜。
(七)对本系统干部职工在国家、省级获得党委和政府表彰或奖励的,分层次、分项目颁发奖金。
株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元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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