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印发《2014年度株洲市文广新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5信息来源: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经研究,现将《2014年度株洲市文广新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4年度株洲市文广新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方案》
株洲市文广新局
2014年4月25日
附件
株洲市文广新系统
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株洲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
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省市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县人民政府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确定的内容。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加强组织体系建设(30分)。制定和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安排(5分);召开1次专题会议,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单位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4分);建立健全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制定年度法制讲座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5分);每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分);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创建活动开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7分);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5分)。
2、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15分)。本单位需以局机关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报局法规科进行审查,并报市法制办进行“三统一”后在局门户网站对外公示(10分);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文件清理或其他任务(5分)。
3、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15分)。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应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8分);依法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会规则(7分)。
4、严格规范文明执法(30分)。积极配合上级法制部门开展案卷评查(5分);按要求及时向上级法制部门报送行政执法案卷(5分);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依法申领、换发和收回废旧技法证件(8分);对执法人员开展专门法律知识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的培训和学习(5分);实行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相对人评价制度(7分)。
5、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10分)。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和应诉材料(4分);配合上级复议机关和法院化解争议(2分);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定判决(4分)。
三、考核程序与考核办法
1、动态监测。对各考核对象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建档管理,随时收集各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的资料数据,动态记录掌握各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某项工作后,应当及时向局法规科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
2、督促检查。对考核对象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及时了解各考核对象的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发现纠正考核对象存在的行政不作为、低效作为、乱作为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3、自查处评。2014年11月10日前,各考核对象对照年度考核方案进行自查自评,形成年度书面报告,连同有关资料报局法制办。
4、年度考核。2014年11月30日前,局法规科组成考核组对各考核对象进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上门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由局办公室发文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局系统年度绩效评估范畴。
2、考核组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对考核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局机关科室、直属各单位:
局机关科室、直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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