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8信息来源:株洲市文体广新局

  根据《湖南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湘文公共〔2017〕11号)要求,我市决定于2017年度组织参加第六次全国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凡能够开馆接待读者的县以上公共图书馆都应参加本次评估定级工作。因馆舍改造或搬迁等原因闭馆的公共图书馆,须于2017年2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文化行政部门确认,并经省文化厅批准后方可不参加此次评估定级。本次评估工作结束后至下一次评估工作开始,将不再单独受理未参评馆的评估定级工作。

  株洲市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由省文化厅和省图书馆学会共同评估。

  二、评估标准及方式

  评估定级工作以文化部制定的地市级、县级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评估标准(详见附件,可从文化部门户网站下载)为依据,评估数据主要采用2013年至2016年评估期数据(标准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次评估采取线上数据审核、实地评估和第三方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数据主要采取人工填报和平台自动更新的方式进行采集。

  三、组织领导

  市文体广新局成立全市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评估组,组织实施全市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

  组  长:谢春利   市文体广新局副局长

  副组长:龙  磊   市文体广新局公共文化科科长

          黄小平   市图书馆馆长、市少儿图书馆馆长

  成  员:张坚煜   市文体广新局公共文化科主任科员

  姚奇志   市图书馆副馆长

  陈  静   市图书馆工会主席

  肖诗纬   市文体广新局公共文化科科员

  黄佳怡   市文体广新局公共文化科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广新局公共文化科。               

  四、职责分工

  市文体广新局、市图书馆学会、各县(市)文体广新局分工负责开展全市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

  (一)市文体广新局统筹负责组织全市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负责本级图书馆的自查自评。市图书馆学会配合市文体广新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组建评估工作小组,对各县(市)公共图书馆进行实地评估,审核县级公共图书馆的评估结果和定级名单,并汇总评估数据,形成书面总结上报省文化厅。

  (二)县级文体广新局负责组织所辖县(市)公共图书馆的自查自评,并将情况报送市文体广新局。

  (三)市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评估工作计划,组建市评估工作小组,开展县级公共图书馆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将纳入评分体系。各县(市)要相应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并明确专人负责。评估工作小组专家成员一般应熟悉图书馆工作,有一定的评估工作经验,为人公道正派。

  五、工作步骤

  (一)2017年2月底前,各县(市)文(体)广新局、各县级馆向市文体广新局报送评估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联络员名单。

  (二)2017年3月上旬,组织参加文化部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部署会,开展评估定级工作业务培训。

  (三)2017年4月至6月,县级以上参评公共图书馆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将自评数据录入“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服务平台”,经本级文化行政部门审定后报送。

  (四)2017年7月,各县(市)文(体)广新局组织市级评估专家组,对本县(市)所辖公共图书馆进行实地评估并审核上报的数据,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2017年8-10月,迎接文化部和省文化厅的抽查。  

  (六)2017年11月至12月,文化部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后,确定定级结果,命名一、二、三级公共图书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文体广新局和各级公共图书馆要高度重视,把此次公共图书馆参评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本地的评估工作。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财政的支持,以评估工作为契机,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评估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和防止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或违纪行为,市文体广新局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吃透标准,充分准备。此次评估标准在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和提高,各县(市)文(体)广新局和公共图书馆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文化部的评估标准,仔细研究,吃透新标准,对照评估标准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同时,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到早动员、早部署,认真细致地做好评估所需各类文件、报表、图片、视频、清单、书刊等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要按类划分,归并成册,按时报送自评数据和评估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确保上级评估专家组在本地的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管理,以评促建。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要抓住评估契机,对服务效能、业务建设和保障条件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检查,从中寻找差距,查漏补缺,整改提高,积极争取支持,改善办馆条件,努力改进各项业务工作。要通过评估定级,切实提高内部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推动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请各县(市)文体广新局和市图书馆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级本单位评估定级工作方案,确定一名评估定级工作联络员,并于2017年3月6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和联络员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手机、电子邮箱),2017年7月1日前报送本地的自查报告等有关资料。2017年8月1日前,由市图书馆学会汇总各地评估结果,形成文字总结报告,报送市文体广新局公共文化科(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联系人:

  公共文化科:龙磊  28686239 15886339597

  市图书馆:  陈静  28686275 13786383609

  电子邮箱:17628802@qq.com

 

  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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