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株洲市城区经营性健身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公开征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0信息来源:
为贯彻落实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根据《株洲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株政发〔2017〕7号)等文件精神,推动社会体育场馆免费和低收费开放,让更多市民享受公共体育服务红利,激发市民参与体育锻炼积极性,增强市民体质,提高社会体育场馆利用率,带动体育消费,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城区开展2025年度经营性健身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公开征集工作。
本次征集的经营性健身场馆是指政府部门和体育部门直属管理以外的企业,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
试点免费低收费的经营性健身场馆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三)申请的经营性社会体育场馆场地设施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场地面积:800平米以上(含800平米);
2、投资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综合体育场地设施类型应不少于2项,包括但不限于篮球、气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足球、游泳等。
(四)优先支持利用废旧厂房改造的体育场所,优先支持积极承担体育事业发展的体育场所,优先支持受众多,覆盖面广的体育场所。
(五)纳入免收费低收费的经营性健身场馆须自觉接受市文旅广体局监管;
(六)场所管理规范,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将对报名场馆进行现场审核考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场馆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场馆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服务的范围、免费及优惠时段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联系人: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群体科 王天甲 联系电话:28687910,邮箱:1115205@qq.com。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株洲市文旅广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