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株洲市“引客入株”激励项目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9信息来源:
各县市区文旅(广)体局,各相关市场主体(导游员、讲解员):
根据《株洲市“引客入株”促进消费激励办法(暂行)》(株文旅广体联〔202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入境游、低空游项目申报在年度的9月份、12月份分两次申报,其他激励项目在年度的12月份申报。第一次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第二次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
二、申报资料
(一)入境游、研学游、低空游、人数奖
1、株洲市“引客入株”激励项目奖励申报表(附件1);
2、株洲市“引客入株”旅行社奖励申报统计表(附件2);
3、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团队信息、行程单、导游委派单及游客名单,一团一资料;
5、旅游合同、组团社确认件;
6、住宿票据,研学基地、景区点收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7、高铁票原件或复印件;
8、航空公司的包机协议;
9、核查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二)“十佳旅行社”
1、株洲市“引客入株”激励项目奖励申报表(附件1);
2、“十佳旅行社”评分表(附件3);
3、评分表中得分的佐证资料。
(三)“十佳旅游景区点”
1、株洲市“引客入株”奖励项目奖励申报表(附件1);
2、“十佳旅游景区点”评分表(附件4);
3、评分表中得分的佐证资料。
(四)“十佳研学旅游基地”
1、株洲市“引客入株”激励项目奖励申报表(附件1);
2、株洲市“引客入株”十佳研学旅游基地评分表(附件5);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年接待市外游客数量统计表及佐证材料;
5、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数量佐证材料;
6、企业形象佐证材料;
7、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佐证材料;
8、企业安全管理佐证材料;
9、核查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五)“十佳文旅节会”
1、株洲市“十佳文旅节会”推荐表(附件6);
2、文旅节会活动方案(实施方案、安全应急方案、宣传方案等,加盖公章);
3、活动产生的经济效益相关佐证资料(包括资金投入情况,节会拉动消费、文旅合作协议、文旅产业项目等方面的签约文本);
4、活动的宣传效果相关佐证资料(包括现场照片、视频,媒体宣传报道资料及截图,相关短视频、推文等官媒和自媒发布的条数、浏览量、转发量和点赞量等情况);
5、活动总结报告。
(六)“十佳赛事”
1、株洲市“引客入株”十佳赛事申报表(附件7);
2、活动总结;
3、报名表;
4、组织方案;
5、竞赛规程;
6、秩序册;
7、成绩册;
8、赛事宣传方案;
9、媒体报道(链接、截图、视频);
10、安全方案、保障、赛事经费构成;
11、现场图片和2分钟以内活动视频等活动形成的所有书面资料。
(七)“十佳旅游酒店”
1、株洲市“引客入株”激励项目奖励申报表(附件1);
2、“十佳旅游酒店”评分表(附件8);
3、评分表中得分的佐证资料。
(八)“十佳导游员”
1、株洲市“引客入株”奖励项目奖励申报表(附件1);
2、“十佳导游员”评分表(附件9);
3、评分表中得分的佐证资料。
(九)获得高、中级导游资格
1、高、中级导游资格奖励申报表(附件10);
2、全国高、中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表原件或复印件;
3、高、中级导游证书复印件。
(十)“十佳讲解员”
1、株洲市“引客入株”奖励项目奖励申报表(附件1);
2、“十佳讲解员”评分表(附件11);
3、评分表中得分的佐证资料。
三、评选范围
1、“十佳研学旅游基地”评选范围为株洲市域内获湖南省研学旅游质量等级认定委员会认定的湖南省研学旅游(示范)基地。
2、“十佳文旅节会”评选范围为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文旅广体局主办或承办的文旅节会活动;经县市区文旅广体局审核批准,由旅游景区点等主办或承办的文旅节会活动。
3“十佳赛事”评选范围为年度内在株洲市范围内举办的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4、“十佳旅行社”、“十佳旅游景区点”、“十佳旅游酒店”、“十佳导游员”、“十佳讲解员”按照《株洲市“引客入株”促进消费激励办法(暂行)》(株文旅广体联〔2023〕2号)确定的范围进行评选。
四、申报流程
1、激励项目实行申报制,各相关市场主体(导游员、讲解员)根据激励项目上交相关证书、合同、票据和其他相关证明纸质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两份(简装),PDF电子文档一份,未按要求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的不予受理。
2、入境游、研学游、低空游、人数奖、“十佳赛事”、“十佳导游员”、获得高、中级导游资格激励项目按照规定要求组织申报资料并报送至市局相关业务科室。
3、市域外旅行社申报入境游、研学游、低空游、人数奖的资料报送至株洲市旅行社行业协会初审,再由株洲市旅行社行业协会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局市场管理科。
4、“十佳旅行社”、“十佳旅游景区点”、“十佳研学旅游基地”、“十佳文旅节会”、“十佳旅游酒店”、“十佳讲解员”激励项目按照规定要求组织申报资料,由所在地县市区文旅广体局进行审核和推荐(加盖公章),将资料报送至市局相关业务科室。
5、市局组织评审工作专班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统一汇总后提出奖励资金拨付计划报市发改委复核,通过后,对奖励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由评审小组进行复核,查明属实后,取消其奖励资格。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由市发改委协同市财政局兑现。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文旅(广)体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和监督,积极组织辖区内文旅企业积极申报“十佳”。申报企业主体认真学习和领会“引客入株”激励奖励政策及相关条款,按要求组织材料开展申报。
2、强化宣传报道。各县市区文旅(广)体局要加大《株洲市“引客入株”促进消费激励办法(暂行)》(株文旅广体联〔2023〕2号)文件精神的宣传力度,使激励对象熟知文件内容,积极引导,形成全面“引客入株”氛围,确保激励项目取得实效。
3、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文旅(广)体局要认真做好本辖区评选活动的组织推荐工作,确保质量和效果。各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的资料要确保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不得弄虚作假。
五、联系方式
市文旅广体局
市场管理科联系人:晏新华 13807331317
科技科联系人:江文 13762300100
资源开发科联系人:谭烨 18229189162
群众体育科联系人:李远 15273321898
推广交流科联系人:张坚煜 13762311714
附件1:株洲市“引客入株”激励项目奖励申报表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3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株洲市文旅广体局